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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爱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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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籍广东番禺,1939年生于上海。1950年—1951年期间父母前后病故,先后被送往上海儿童临时收容所及上海一心孤儿院。1952年,从孤儿院考入中央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团学员班。 1954年,被选送进中国第一所舞蹈学校——北京舞蹈学校。 1957年,作为《牧笛》双人舞中女主角参加了我国首次文艺调演,并在中南海受毛主席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接见。1959年,在中国第一部芭蕾民族化舞剧《鱼美人》中饰演女主角鱼美人。1960年开始,先后出访世界许多国家。
文革期间,被送往河北尉县部队农场劳动。
1975年,创编了独舞《敌后交通员》,代表文化部中直艺术团体参加了文革后首次全国文艺汇演,获得成功。
1978年,在舞剧《文成公主》中饰演文成公主,获文化部一等奖,同时获文化部“三八红旗手”称号。
1980年,举办了建国后首次个人舞蹈专场《陈爱莲舞蹈专场晚会》,获文化部一等奖。
1981年,在民族舞剧《红楼梦》中扮演林黛玉,5年间共上演近400场。
1984年,创编了舞剧《牡丹亭》,并饰演女主角杜丽娘,在广东省艺术节获一等奖。
1989年,创办了自负盈亏的民营 “陈爱莲艺术团”。
1995年,独资创办了北京第一所合法的民办中等艺术学校"陈爱莲舞蹈学校"。
1997年投资复排了中国大型古典舞剧《红楼梦》,取得巨大成功。
2001年,创编的舞蹈《彩练当空》获华北五省市暨北京市舞蹈大赛创作一等奖,学校五名学生获表演一等奖。
2002年,在北京与上海举办了“陈爱莲舞蹈艺术五十年公益展演”,胡锦涛、江泽民、朱镕基、贾庆林、刘琪等中央领导人发来贺词、贺信祝她永保舞台青春,让她多为中国培养舞蹈人才,公益展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。
2006年5月,获得2006“女性世界”华人精英大奖之“特别贡献奖”。
2007年,获第三届“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”奖项。获“和谐中国•2007中国十大影响力人物 ”之一。
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,先后在“人民日报”、“光明日报”、“人物杂志”、“舞蹈杂志”等报刊发表文章,并撰写出版了《我是从孤儿院来的》一书,被聘为南开大学、海南大学、北京舞院等高校客座教授。先后担任全国政协第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届委员会委员,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、顾问,中国公益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印尼经济文化交流协会理事,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理事, 中国侨联艺术家协会副会长,香港国际艺术家联合会副会长,中国歌剧舞剧院主演教员兼编导,北京市爱莲舞蹈学校校长,北京陈爱莲艺术表演有限公司董事长,陈爱莲艺术团团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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